彩铃已经唱了四遍,反正闲着无聊,就一路听下去,边听边数,看它究竟要唱多少遍才会是“嘟嘟嘟”地忙音。正当我以为即将听到忙音的时候,那边的人接起了电话。但是,那是沉默,连呼吸声都听不到的沉默。“你好。”还是我先开了声。对方却依旧沉默。“你好,你是哪位?”我无比地好脾气,由于刚睡醒,声音慵懒散漫。回应我的,依然是沉默。“喂?”我不由将声音扬起来,眉头也皱起来。那边传来猛然间的吸气声,似乎是犹豫了很久,然后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的样子,然而接下来并非是一句问候,而是“嘟嘟嘟”的忙音——对方把电话挂掉了。我愣了一下。会是谁呢?如果是相识的人,在我打过电话去的时候,应该会给我个回应,如果是不相识的人,最起码也应该会说句“报歉,打错电话了。”看来并非是非常重要和紧急的事情,如此,我也没必要再探究他/她是谁,若想找我,自然会再打过电话来联系我。
我是仇陌,一个酒吧歌手,每天晚上十点到凌晨一点,是我的上班时间。我在夜色里,穿梭于这城市中大大小小的酒吧,化不张扬但媚惑的妆,总是一身墨黑,用粉晶做衣服上的装饰是我一贯的出场风格。有时是粉晶的长项链,有时是粉晶的胸针,心情好的时候,我会在白天把散的粉晶粒子钉在衣边或裙摆上,天马行空地安排它们的位置。灯光之下,黑色的衣裙,闪耀的水晶,一如夜空中点点寒星,随着我的身体和歌声一起流淌。在酒吧,他们叫我Cherry。因为我姓仇,喜欢吃樱桃,发音又相近,所以,我用Cherry做了自己的英文名。名字甜若樱桃,但我的歌,都是悲曲,或有些绝决的凄凉。我喜欢翻唱齐豫和王菲的歌,心情好的时候会唱类似、这样的歌。齐豫和王菲,迥然的风格,却在声音里都有我喜欢的空旷。都是慢歌居多,淡然的忧伤,澄明的看透,渗入骨髓的纠缠,绕来绕去,轻声慢语一样,细细地在你心里盘踞,挥都挥不去。而这些慢歌,穿插在那些狂野的声音中间,如若一道甜点,轻轻滑过听者的耳朵。我在每个酒吧出场的时间长短都不尽相同,时间也都不长,平均下来,在每个酒吧累计唱二十分钟左右。所以,我并不出名。我也乐意做这样的配角。万众瞩目的生活太辛苦,我只想自由自在地生活。
夜猫是我做得最稳的一家酒吧,和他们合作,已经有三年了。换言之,自我毕业,一直就在这间酒吧唱歌。夜猫的老板是一个文绉绉的男人,如果不告诉你他的身份,把他往你前面一摆,你一定会认为他是某公司的白领。老板姓卢,或是姓陆。我从来没认真问过,我们都叫他陆哥,当然我们也都知道这个看起来文绉绉的男人黑白两道都有点关系,而且还是很硬的关系。要不然,夜猫也不会在这个地方长盛不衰地开五年。也是因为酒吧的五周年,陆哥联系了我们几个在酒吧唱得最久的歌手和乐队,策划了一台小小的晚会,据说还请了他黑白两道的朋友,以及一些常来的熟客。既然是五年店庆,当然也少不了一些优惠的活动。比如打折,比如送出神秘礼品等等。人家的店庆,搞得这么花心思,我当然不能再坚持一身墨黑,总得有点喜庆之感。拉开衣柜,我翻出了上学时,晚会上最爱穿的那条金色短裙。镶着褐色花纹的金色连衣短裙,配一双褐色麂皮长靴,散发着野性的美。我今天晚上的曲目是Godisagirl和Thepoweroflove,一动一静,我都喜欢。
唱GODISAGIRL的时候,我开始走下台,伸手拉几个观众一起上台来跳舞。其实我很久没有跳过舞了,也很久没有和许多人一起放松自己了,随着音乐的节奏,顺着摆动的手臂和扭动的腰肢,我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。这一点,如果不是他说出来,我也许永不会察觉。
http://www.cmfu.com
起点中文网www.cmfu.com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,最新、最快、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