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实在太高兴了,上台前跟小秋喝了一点点酒。很久没有碰酒了,它总是能勾起我心里的痛。特别是红酒。看到它,我总能想起那天清晨疼痛欲裂的头,横七竖八的三个光溜溜的男人,还有床上那斑斑点点的红。
其实我心里最难过的,还是那个未成人形的孩子,还有医生冷漠无情的宣叛。一个女人,永远不能再生育,将是多么大的缺憾。每次想到这里,我都怀念那团不成形的小肉球在我腹中时的感觉,哪怕呕吐,都是幸福的。
那天天气晴好,毕业的心情总是按捺不住地兴奋。想想自己马上就可以飞向属于自己的天空,心中的畅快不言而喻。下午许冰来宿舍找我,说刘闯他们约了他和我一起出去吃顿饭。刘闯是本地人,是许冰的兄弟之一,高中没上完就在道上混了,小眼睛,小平头,个子不高,但一脸的煞气,满眼的狠劲,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主儿。所以,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他。可是他是许冰的恩人,也是那次的事情,才让许冰和他走得更近了。如果不是刘闯,许冰也许早就被那伙人给乱棍打死了,是刘闯帮他说了好话,才让他只花了些钱就把事情摆平了。许冰永远欠着刘闯这个人情,毕竟面对棍棒和铁链,没几个真正的英雄好汉。至于事情的起因,许冰从不肯对我说,只是淡淡地告诉我,刘闯救了他一命,刘闯是个兄弟,一辈子的兄弟。想想那时的我,真是单纯。虽然不喜欢那个人,但却因为他是我深爱的男人的兄弟,就接受了他,并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K歌。要知道,从小就是乖乖女的我,根本就没喝过什么酒,如果说喝,也只是喝过女士香槟一类的所谓“女士酒”,不要说红酒,啤酒我都没沾过。那次是我第一次见刘闯,也是第一次喝酒。也是那次,让我做为女人最宝贵的第一次,被三个畜牲糟蹋得一干二净,从此我没有了清白之身。
自那日起,我不再碰酒,特别是红酒。可是今天,真的太特别了,陆哥很高兴,小秋、九格乐队、MIKO、我,我们十二个在夜猫的长驻演员,也很高兴。不由地,我就拿起了小秋递过来的轩尼诗,破天荒地大口喝了进去。其实我平时都很独来独往,和他们并不是很熟,可是在这样热闹的夜晚,一切的陌生都变成了薄雾,无声息地就消散了。也许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我,MIKO大声对我说:“CHERRY,你今天晚上真漂亮!”我不知道怎么回答,只向她笑笑,举起杯,又一口。怪事,我竟然没有醉。正当我们聊得开心的时候,轮到我上台,曲目是GODISAGIRL。灯光炫幻,人影叠迷,空气中散发着烟草、酒精、汗水混合的味道,是这味道,还有刚才那两大口轩尼诗,让我不由自主地走下台,抬起手臂,踩着几乎已经遗忘的舞步,激情四溢。
我开始一个一个地拉舞台周围坐位上的人,让他们一起舞起来。DJ小毅也很配合,灯光调得更加迷朦,整个酒吧气氛又HIGH又暧昧。站起来的人越来越多,扭起来的人也越来越多,一个女孩子干脆冲上台来,站在我身边,背对大家,狂野地扭动着如水蛇般的腰肢,俨然是整场的领舞。
我再次走下台的时候,一只手拉住了我的胳膊,一个踉跄,我差点跌入那人的怀中。抬起头,想要责问的时候,却是看到一双熟悉的眼睛。
“仇小姐的歌声真是美妙!舞也跳得棒极啦!”是孟哲,那个发型师,那个酷似许冰的男人,那个前不久刚被我砸了脑袋的倒霉蛋。
“多谢你啦!你常来夜猫吗?我怎么没见过你?”音乐声实在太大,我不得不扯着嗓子喊起来。
“今天第一次来,陪一个朋友,我给你介绍一下。这位是方总。”孟哲也是扯着嗓子在吼。顺着他的手,我看到一个中年男子,均称的身材打眼一看就知道是经常锻炼的结果。虽然酒吧里的灯光很暗,但也能看得出大体的五官轮廓。浓密的头发和眉毛,挺拔的鼻子,坚毅的嘴唇,眼神里是中年男人特有的笃定和持重,听孟哲叫他方总,却看不出老板的架子,但他身上那件做工精良的T恤,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别人他在社会上的地位。
那人伸出右手,微笑着说:“方胜天,幸会。”他没有像我和孟哲一样拼命地喊话,声音不大,却很清楚。我蓦然间恢复了一贯的冰冷,礼貌地伸出右手,和他握了一下,说:“CHERRY,幸会。”
“你的微笑很迷人,如果多笑笑会比现在的样子让人感到更温暖。”方胜天说,脸上依旧是诚恳而暖人的微笑。如果在平时,我根本不会理会,也许会拂袖而去。可是今天,我却一反常态地向他微笑了一下,说:“我不是很记得笑是怎样的动作了。”孟哲递过来一支啤酒给我,我本能地推开了。方胜天却不知在何时叫了一壶红茶,递到了我的面前。“女孩子不要喝酒。喝点茶吧。”真是个善解人意体贴周到的男人,我没有理由拒绝这样的好意。侧目看看孟哲,他的眼神好像一直都没离开过那个在台上扭动的如水蛇般的女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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