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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十五章 拐点(二)
    难怪这个男人会这么面熟,几个月以前,夜猫的周年店庆时他也在,我喝了他叫的一壶红茶,没有坐他的车回家。这个男人,是孟哲口里的方总,他叫方胜天。

    方胜天,一个很霸气的名字,有很霸气的眉眼,有很坚毅的眼神,一丝不苟的头发,一丝不苟的T恤。他身上的一切,都不张扬,但很有张力,无声地彰显着他的身份,他不是像我们这样如蝼蚁一般要今天考虑明天的饭碗的人。他的决定,可以决定很多人的工作去留,月薪多少,他就是所谓的成功人士,被称为老板的人。

    方胜天在夜猫只喝了一杯啤酒,算是和大家认识一下就走了,我们照常开工,准备曲子,补妆,调音,调灯光。今天到酒吧太早,才不到八点钟,场子里冷冷清清的,只有酒保和侍应在整理桌椅酒具,零星三两个客人坐在角落里喝酒吃小食。九格和其他几个歌手头场不在这个场唱,先撤了,只剩小秋、MIKO、光头刘国辉和我。他们都是唱激情歌曲和摇滚的,只有我是唱慢歌的。全柳阳也找不出几个酒吧里的歌手是全唱慢歌的,我是那个特例,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怪怪的。

    “那个天哥可能看中夜猫很久了。”小秋边调贝司边说,“我好几次都看到他坐在最右边那个角落里。”小秋指了指靠墙的角落,那里灯光昏暗,也不知道他怎么看到的。“不是的,夜猫本身就有他的股份,陆哥自己没那么多资金在酒吧里的。你们想想,他一个外乡人,在柳阳呆的时间也不是特别长,怎么就能独自撑一个酒吧呢?他人好,所以道上朋友多,我那次好像听说夜猫是他拉了股份进来开的。他的资金占大多数,又以此为职业,就是名正言顺的老板,其他几个出资的老板只出资分红就成了。”MIKO在补粉,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左瞧右瞧,边往脸上扑粉边说,粉扑扑在脸上的时候,说话声音怪怪的。“那也合情合理啊。”小秋说。“是的,的确是这样的。”应声而来的,是陆哥,手里还提着几瓶矿泉水,他一边把水分给我们一边说,“你的消息还挺灵通的嘛。夜猫还有一个股东,是我女朋友。我们一起撤了,所以天哥是这里的大老板了。”他分完水以后,自己拧开一瓶水,喝了一口,说“其实挺舍不得你们的,要不是你们,夜猫也不会发展得这么好。”他说得惆怅又真诚,我们都沉默下来。

    “陆哥,其实我应该谢谢你。”今天下午从进夜猫的大门到现在,这么久以来,我似乎是第一次开口说话,“如果不是你,我这三年,不知道会过得多辛苦。”陆哥向我望过来,表情有些惊讶。“CHERRY,你不知道你是多么不可多得的一块宝,你还谢我?有你在夜猫,是夜猫的一大特色你知道吗?我总是把你安排在十点半到十一点的场里,就是因为只有你才能调剂沸腾的血。”他又喝了一口水,接着说,“大家都在兴奋点,持续久了会疲惫的,你的声音就像小溪水一样,轻轻地抒缓了大家的心情,很多客人都喜欢听你的歌啊。”陆哥的一番话着实让我惊了一下,原来我并不是我自己想像的那样默默无闻。“你不知道吗?天哥只要有空都会专门来听你唱歌,你是他点名要留下的人,要知道,他从来不过问酒吧的生意的。”陆哥的声音里有些不可思议的意味。我知道,他觉得我的妄自菲薄不可思议,但是更加有不可思议之感的,是我。那个方胜天,知道我在酒吧里不喝酒,只喝矿泉水和茶,所以那天才会很自然地点了一壶茶给我。可是,孟哲又是怎么认识他的呢?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?

    疑惑虽然多,但日子总要照常过。换了老板,但人几乎没有什么变动。我们仍然过着如往常一般的生活,我也很快找到新的酒吧跑场。一切又恢复到最初的样子,我自己一个人,独来独往。只是衣服的颜色由墨黑改为有变化。有时是牛仔裤,有时是米黄或鹅黄的纱裙,有时是格子衬衣背带裤。

    衣服常变化,人好像也没有从前那么阴郁,这也许就是陶嫣然后遗症,她是我的阳光,给我快乐的能量,上学的时候如此,现在依然如此。时不时总能接到她或长或短的“骚扰”电话,听她讲学校里的趣事,讲调皮捣蛋讨人厌的学生,讲论资排辈的评职称升级,讲被老妈逼婚。有的时候碰巧孟哲也在,我就会把电话给孟哲,他们两个在电话里也能叽叽喳喳地打嘴仗,只是一对冤家。不过,看他们的样子,倒是蛮能凑成一对的。这个想法在我心里其实已经盘旋了很久了,终于还是向孟哲提了出来。孟哲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笑,说,“我有什么资格跟她谈情说爱呢?她是大学生,是个老师。我只是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混混。你又做什么媒呢?你了解我吗?了解我的过去吗?”语气里带着一些不屑和自我保护。

    虽然我知道他不轻易交女朋友,这从他让我替他拆情书,收藏传情物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。我从来没有问过他原因,我只站在朋友的立场替他收拾残局,但我仍被他突如其来的恶劣态度给吓了一小跳。是啊,孟哲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?有怎样的过去?他为什么不肯交女朋友呢?我呆在那里,说不出话来。我真糊涂,为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男朋友,自己却对男方的过去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吓着你了。嫣然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,但我配不上她。等你知道我的过去,你就明白了。”孟哲看我傻在那里,轻描淡写地说。我心里仍是有些沮丧,这个孟哲,不知不觉间,我已经与他有往来半年有余了,可是却对他那么不了解。虽然经常吃他做的饭菜,虽然经常和他一起在花园里散步,虽然他会接我下班,陪我去逛夜市、爬山、说无厘头的话,可是,我对他,就像对网络聊天室里熟悉的陌生人,除了知道他叫孟哲,是个发型师之外,其他消息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他说他只是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混混,可是他做得一手好头发,他的领悟力那么高,对色彩的把握那么准确,而且,他似乎还和我的老板——方胜天,那么熟悉。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,他的身上有那么多未知,但我却对他那么放心,从不过问他的曾经,还允许他经常出入我的家。而他,在我看来,也不是一个坏人。他从来没有冒犯过我,经常会像一个大哥一样保护我,看似不羁的他,会根据天气时节煮菜炖汤,我的身体在他的照料下也越来越强壮。虽然依然瘦着,但面上的血气比以前旺了许多,很少再头晕,很少再进医院。他和嫣然有共同的兴趣爱好,没事的时候可以打嘴仗,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,和嫣然也是很相配的一对。

    我被自己弄糊涂了,也很想知道孟哲背后的那些不肯说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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